一、适用范围
信阳师范大学各二级单位教职工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90日以内因公临时出国(境)]。
二、政策依据
1.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
2.《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
3.《河南省全面加强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4.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办理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科学制订年度出访计划,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下一年度出访计划。出访团组应于预计出访日期前至少60个工作日(美国团组至少提前90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出访任务。
四、提交材料
(一)申请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1.信阳师范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附件A);
2.请示文件,应包括:邀请单位、出访任务和目的、团长姓名及团组人数、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停留时间、出访费用、公示结果、是否列入年度出访计划、成立临时党支部情况(3名中共党员以上)等。若签署协议需附协议文本(中外文)(附件B);
3.出访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工作单位及职务、对外身份、身份证号码)(附件1);
4.出访行程(含航班抵离时间)(附件2);
5.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邀请单位名称、邀请事由、邀请人姓名与职务或职称、名单、到访时间、停留时间、费用、行程)(附件3);
6.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附件4);
7.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严禁超预算)(附件5);
8.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件7);
9.专办员证复印件(附件8,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论文摘要、会议海报、协议等)(附件6);
11.公示表(各单位网站或政务公示栏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截屏或拍照报送)(附件9)。
(二)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照相和生物指纹信息采集(附件C,河南省外事办要求);
2.签署纪律告知书(附件10);
(三)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
2.邀请函原件;
3.因各国大使馆办理签证要求不断更新,各单位在提交批件材料时可同时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
4.签署行前告知书(附件11)。
(四)回国后提交材料
1.出访证件(所有团组出访回国后,务必在二个工作日内返还出访证件,包括护照或通行证原件以及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2.出访报告(附件12);
3.因公出访成果评估清单(详见附件13);
4.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信息反馈清单(详见附件14);
5.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详见附件15);
6.至少2张国外出访照片;
7.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批件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办理护照材料一式2份、回国后提交材料一式3份报送到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4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jc@xynu.edu.cn。
联系人:张 惠 0376-6391196
许孟杨 0376-639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