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定,2019-2020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面向全国选派不超过40名访问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 VRS)。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2014年8月31日以来没有在美留学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 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出生于1968年8月31日至1983年8月31日之间(含8月31日),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 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研究课题确有必要到美国进行研究及有志于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者。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1。
三、资助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为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
2. 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含回国旅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
1. 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2. 申请人应于2018年8月27日前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iie.embark.com/apply/visitingscholars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申报者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材料,按要求准备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见附件2)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及录取安排
1. 2018年10-11月:资格审核及通讯评审
2. 2018年12月初:面试
3. 2019年1月:公布获提名人员名单
4. 2019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七、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应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八、联系人
马晓欢(行政办公楼424室)
电 话:6390691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