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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请条件及推选办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须为我校正式在编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教师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依据申报项目的要求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派出及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河南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各单位应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保证按期派出,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留学,避免随意放弃留学资格,导致名额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留学人员派出后,各单位应有专门人员与其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驻外使(领)馆和学校做好在外管理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选派办法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 (二)项目应提交材料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8 (三)申报人员须在4月10日-4月30日登录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请人应在2026年4月20日(周一)17:00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单位推荐信各一份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 xynuhjf@126.com。 (五)请各单位做好项目宣传工作。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胡老师 (行政办公楼427室) 电话: 6390189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4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