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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补充推荐2016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18-03-26 11:50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外〔2015〕648号《关于补充推荐2016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精神,目前全国申报2016年美国大学理事会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的人数尚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现继续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推荐条件符合的教师参加此项目,并将推荐人选《审核表》于2015年12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附:
        2016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申报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心理抗压能力较强,能承担高强度的教学工作,能长期远离家人和孩子;
        3、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全职教学经验(截至2016年5月),全职教学经验指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后全职工作的经验,在读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认可为全职(在读期间作为汉办志愿者在国外任教的工作经历认可为全职);
        4、持有中国教师资格证,即国内大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资格证;
        5、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英语交际能力强,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持有英语水平证书,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教育学、国际(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学士或学士学位以上,其中中文沉浸式教学岗位要求专业为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二)报名程序
        1、登录汉语教师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
        2、选择“美国普通志愿者——大学理事会”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ysyhb0189@163.com
        5、网上报名须于2015年12月11日之前完成。
        二、审核推荐
        请各单位审核报名者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国际交流合作处将为符合条件者的《审核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初选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四、面试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组织国内专家和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两轮面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拟分别定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试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七、派出
        拟定于2016年6月,任期为一年(如美方提出需求且原单位同意,经河南省教育厅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后可留任,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我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为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和医疗保险,住宿和交通自理。该项目岗位为美国中小学,工作量为一周35小时-40小时,与美国本土教师同工同酬(年薪约3-5万美元,因候选人和所在州的不同而有区别,已包含汉办生活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九、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根据《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在职教师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淼       电 话:6390189      
    地点:行政楼424室        电子邮箱:xysyhb0189@163.com

                                                                                                                

    (责任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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