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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15:23来源: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18〕92号)精神,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含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于4月2日17:30前将正式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申请材料1套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影像资料可采取电子邮件或DVD-R光盘方式提交。如发送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536378@qq.com,并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如提交DVD-R光盘,请准备一式四份光盘,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随同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请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上的推荐意见制作成Word文档,发送至6536378@qq.com邮箱。
       二、申请相关事项
       1、项目选派办法、工作流程等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公布。请相关单位指导申请人查阅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指南,了解项目申请条件,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
       2、各相关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千篇一律。
       3、关于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的特殊要求
       (1)申请人无需提交俄方邀请信。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2)申请人无需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派出后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3)该项目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均包含一年俄语预科学习时间。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在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的作用,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加强单位内部的沟通、统筹和协调,做好申报人员的咨询、指导和选拔推荐工作。如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马晓欢        邮箱:6536378@qq.com
       电  话:6390691       地址:综合办公楼424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3月9日
    (责任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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