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转发通知,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即将启动2019 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7.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须于10月20-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项目遴选通知及有关申请材料和说明请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等严格把关,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 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和申请人书面材料(详见附件2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申请书和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6536378@qq.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姓名+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 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晓欢
联系电话:6390691
地址:行政办公楼424室
附件:
1.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472号)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