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 2023/2024 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2〕1498 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导性选派计划安排,我省拟选派 30 名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期限、专业及申请条件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 36-48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60-72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18-24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48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 12 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2.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3.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二、项目主要特点及要求
该项目申请条件、评审录取办法、对外联系及派出等相关内容详见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1)。
1.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 2023 年 7 月 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邮箱(gic@xynu.edu.cn)。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需进行为期 1 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留学资格证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学习;如未通过 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2.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工作要求
1.各高校应遵循“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同一院校推荐本科生和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人选原则上不超过 3 人。如另有特别优秀人员亦可推荐。
2.各高校要做好项目宣传工作,确保有关项目信息准确传达到位。避免申请人因不了解项目要求,导致最后无法派出而浪费奖学金名额。
3.各单位须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组织被推荐人于2022年12月 20日 至 2023年 1月 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 http://apply.csc.edu.cn)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被推荐人应按照附件2和 附件3的要求提交材料。
4.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23 年 1 月 9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含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和对外联系材料)2 套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四、录取与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匈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派出事宜。被录取人员须按项目要求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留学资格。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 0376-6390691
张老师 0376-6391196
邮 箱:gjc@xy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