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中共河南省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自2023年7月14日起,教学科研类出访团组出访经费要在请示内以“出访人员国家社科基金经费承担、中医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承担”等形式准确表述,不能表述为“个人科研经费或组团(派员)单位承担”。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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