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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12-23 09:59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省委外办批准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已批准计划(包括调整出访团组团长姓名、出访国家或地区等),不得计划外出访。凡拟于2026年出访的团组均须纳入计划申报

    (二)严格按照“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确定出访任务、国家和人员,且须出访任务明确、人员结构合理、行程安排科学。杜绝无实质性内容的照顾性、考察性出访。

    (三)立足学校、学院、学科实际,重点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等倾斜,向教学科研人员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倾斜。积极鼓励我校教师与世界一流大学,特别是世界顶尖大学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二、申报范围

    (一)2026年拟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的教学科研单位。

    (二)2026年拟出国(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教学科研人员,具体指:

    1.出国(境)进行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学习进修、教学项目课程对接,赴国外教育机构任教或示范专业知识、技能,从事科学领域或学科范畴内的研究,参加有组织的教育科研交流项目等活动。

    2.出国(境)执行学校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的对外交流合作任务;出国执行学校对外科技合作协议规定的对外交流合作任务。

    3.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或作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4.在教育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出国执行与其在国际组织中的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三)参加中央、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须列入学校和本人当年出访计划。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出访团组材料,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gjc@xynu.edu.cn。对于逾期未申报的出访团组,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报。

    联系人:张惠

    话:639119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曹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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