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经发布,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1.访问学者
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196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2.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二、外语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流程
3月20日前: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确定是否有申请资格,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3月20日-3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1日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及汇总表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6536378@qq.com。
4月-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书面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并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3.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欢(行政办公楼424室)
电 话:6390691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