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经发布,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研究项目(第一批)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须为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二、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三、申请流程
4月1日前: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2),确定是否有申请资格,取得外方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月1日-8日:各学院对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于4月9日10:00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4月9日-12日: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员名单,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规划进行推荐,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2.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欢(行政办公楼424室)
电 话:6390691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